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询价公告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将以询价的形式选择2024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
(二)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0000元
(三)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采购内容:对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投资项目(具体项目及投资额以清单为准),进行规范性后评价、效益后评价,并出具后评价报告。评价实施过程包括审查相关资料、询问、社会问卷调查、实地观察等必要的评价程序(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经营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合法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报告书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效益后评价的业绩。(提供合同及评价报告签章页)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报告书日期为准)完成类似项目的效益后评价的业绩。(提供合同及评价报告签章页)
(五)信誉及诚信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本条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还需承诺以下内容,格式自拟: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21年10月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工程事故的。(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三、询价文件获取
(一)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0日
(二)联系方式: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29号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17671695879
四、现场勘查
自行踏勘。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9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二)投标要求: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资质条件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报价函,应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封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29号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文
联系电话:17671695879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