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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浠水分公司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7-19 作者: 单位: 来源: 阅读量:1680

本网讯(通讯员黄若诗、郭良福,责任编辑叶珂)按照新华书店集团相关工作要求,7月19日,咸宁市分公司召开关于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分公司副经理陈友珍主持,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主管以上人员参加学习。

会上学习传达了《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党员干部们围绕《案例》就诬告陷害的危害性、面对诬告陷害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内容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事实,多为他人着想。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做到不参与、不传播,积极引导身边的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勇于同诬告陷害、侮辱诽谤等不法行为做斗争,维护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7月18日上午,浠水县分公司召开全体党员会,专题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上集中学习了《案例》通报内容。“案例”涵盖了不同领域、不同身份的人员,均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而受到了严肃处理。党员们纷纷表示,这些案例触目惊心、发人深省,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是对他人名誉和权益的侵害,更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挑衅。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诬告陷害行为。今后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新华书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支部书记王小林强调了“通报”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诬告陷害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信访举报秩序,还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地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影响。他要求全体党员要深刻汲取通报中的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要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身边群众共同抵制诬告陷害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此次专题学习会增强了分公司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分公司将继续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